问题 | 工伤鉴定书两个月未到,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在两个月内仍未收到工伤鉴定书,员工可以向工伤鉴定部门咨询有关办理程序及进度的安排。如果问题涉及到工伤鉴定部门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不作为行为,员工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分析 如果有两个月仍未收到工伤鉴定书,可以向工伤鉴定部门咨询有关办理程序及进度的安排。如果问题涉及到工伤鉴定部门在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不作为行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一、两个月没拿到工伤鉴定书怎么办? 可以咨询处理相关情况,工伤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是事件和鉴定地点的,在结果出来之后会给员工本人一份结果,单位两份结果的。如果结果已经出来,需要自取或者邮寄的方式下达。单位是可以直接联系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下达情况。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60日应作出认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 结语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对于未收到工伤鉴定书的员工,可以向工伤鉴定部门咨询相关办理程序及进度的安排,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工作,确保员工及时获得工伤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对于两个月都没有拿到工伤鉴定的情况下,显然是属于不合法的情况,特别是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造成的伤残情况来进行处理,并按照伤残鉴定标准对照的程序来形成鉴定等级报告,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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