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碰车后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方酒驾车撞了,应当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察现场、划分责任,责任划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保险公司赔偿保险赔偿金,不足的部分由酒驾过错方按照其责任比例分担赔偿。一、对方酒驾车撞了该怎么办1、对方酒驾车撞了,应当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察现场、划分责任,责任划分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保险公司赔偿保险赔偿金,不足的部分由酒驾过错方按照其责任比例分担赔偿。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二、酒驾有什么危害酒驾的危害如下:1、触觉、操作能力下降;2、判断、识别能力下降;3、视觉、反应能力下降;4、极易引发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我车左拐被直行碰了是谁的责人? 在一般的道路上都设有相关的主干和支路干线,一般要遵守支线上的车辆要让行干线上的车辆,转弯的要让直行的。如果不遵守该道路规则,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那么就属于支线车辆的全部责任;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其结果需要以交警方的责任认定为标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酒后驾驶把车碰了保险公司赔吗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一般来说,对于酒后驾驶这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在商业保险合同中都有免于赔偿的明确约定,这种约定既符合“不应因其违法行为而获益”的民法精神,也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使得投保人积极进行自我约束,主动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让更多潜在的交通事故得以避免。 对方酒驾撞坏我车怎么去理赔 对方酒驾撞坏车,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对方负全责。但要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对方醉驾全责,把我车给撞坏了,能给折价赔偿吗 对方酒驾撞人的,能要求对方支付折旧费,折旧费一般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酒驾第二天报保险交警来把车扣了? 法律分析:交警部门扣车的主要原因是驾驶人还处于饮酒状态,目的是防止驾驶人继续存在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所以才扣留车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酒驾第二天不能取到车。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 痕迹、物证等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改变、毁损、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对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驾驶车辆的人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等检材,送交有检验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该内容由 刘宝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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