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有第一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而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等分配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申请办理须提供的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证、骨灰证、火化凭单等);,2、合法继承人单位或所属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亲属关系证明(详列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存折);,4、非本地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提交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5、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原件。,无法诉讼,但办理继承事宜完全没有问题。建议通过公证办理继承事宜,上述情况下没有明确的被告,公证文书的效力虽然不及法院文书,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