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未打欠条,如何应对? |
释义 | 借款未打欠条,债权人可要求补写欠条或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根据法律规定,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可作为证明。在亲属间借款时,应综合考虑借贷金额、交付凭证、经济能力、交易习惯、亲疏关系和当事人陈述等因素来判断交付事实是否发生。 法律分析 一、别人借我钱我没打欠条怎么办 1、别人借我钱我没打欠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补写欠条,或者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类型的证据。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亲属间借款要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中,应当根据借贷金额大小、款项交付凭证、出借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借贷双方的亲疏关系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交付事实是否发生。 结语 在借贷纠纷中,如果没有打欠条,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补写欠条或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如借据、收据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债权人提供的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亲属间的借款中,应综合考虑借贷金额、交付凭证、经济能力、交易习惯、亲疏关系等因素来判断交付事实是否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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