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或者上法院告,而拖过质保期就只能自理。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