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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有哪些
释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1、进行色情活动的。
    2、标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嫣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嫣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
    3、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影视书画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
    4、观看淫秽影视书画的。观看淫秽表演的。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
    5、进行淫乱活动的。狠袭、侮辱妇女的。
    一、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犯罪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他人当众进行色情淫荡、挑动人们性欲的形体或动作表演;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二、浏览不良网站会被网警记录在案吗
    浏览不良网站是否会被网警抓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不进行传播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追究法律责任的;
    2、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对不良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传播、转发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传播淫秽物品的,违反治安管理,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传播污秽物品的判刑如下:
    1、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不以牟利为目的,单纯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传播污秽物品的认定如下:
    1、广泛散布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
    2、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总而言之,在私人空间浏览不良网站不会被网警抓。查阅淫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一般不会受到处罚,更不会被警察限制人身自由。但要注意的是,如果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可能会被行政拘留或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倒卖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明令解散、取缔后,仍以原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其他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
    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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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6: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