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闲置费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吗 |
释义 | 不能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不能以土地未使用或未盈利作为不申报的理由。土地闲置费可以作为开发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不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通知》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对企业尚未利用的闲置土地,应出具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经企业自行申报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否则都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3、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开征土地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税制,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客观需求。增收土地增值税,主要是为了抑制炒卖土地投机获取暴利的行为。也是为了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土地增值税是计入税金及附加。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房地产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如下,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为了提供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依据,企业应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在有关会计科目或备查簿中详细登记。 法律依据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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