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 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不符合质量要求是严重不符已构成根本违约; 3、买受人及时通知出卖人拒收标的物或解除合同。 一、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什么权利义务 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有: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有购买标的物的权利,也有拒绝购买的权利。在购买后,买受人有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二、根本违约的判断标准 判断根本违约的标准是:1、违约部分的价值与全部合同金额之比。在不正当履行中,出卖人交付的不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的价值占合同总金额的大部分的,一般视为构成根本违约。2、虽然违约部分的价值不高,但对合同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如果由于成套设备的某些部件或附件存在缺陷而导致设备不能运行,这种违约行为也可视为根本违约。 三、货物归运入样本与供货方式不符怎么办 交付的货物与样本不符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交付与样品一样的货物,如果卖方不同意的可起诉至法院。 对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受人如果认为出卖人所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样品质量的,则应当由买受人负举证证明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10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