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北京对境外⼊境进京⼈员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北京⼝岸⼊境⼈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7天健康监测;国内其他⼝岸⼊境⼈员满21天⽅可进京,进京后补⾜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