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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复审期间商标能不能使用
释义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撤销注册商标后,当事人复审的,在复审期间商标是不能使用的,等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是否能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一、哪些人不得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开始于1992年。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11月全国十几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应试人员自取得某一部分成绩合格记录当年起三年内,两部分均合格的,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总成绩合格通知单。以下三种人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被处以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且未满三年的。
    二、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那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一)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二)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三)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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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3: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