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一、对方是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对方是精神病可以离婚的。但若精神病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进行协议离婚。且其起诉离婚的,必须先解除配偶的法定监护人身份,再指定合适的法定监护人,由该监护人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情形离婚必须起诉 离婚必须起诉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民政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才能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是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的。对于不在祖国内地登记的婚姻,不管双方是否能够达成协议,只能通过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离婚。 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离婚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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