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赔偿,一般需要根据事故中各方的责任确定、车辆是否投保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保险公司是否有免赔理由、死者年龄、户籍性质以及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费用进行综合计算,才能了解具体的赔偿金额。 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构成刑事犯罪的,死者家属可以考虑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刑事案件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死者家属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