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如何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房产分割:共有房产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处理;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需补偿;婚前财产未加名字,配偶无权分割。 法律分析 婚姻法已废止,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房产分割如下: 一、夫妻共有的房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二、房产为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未加配偶名字,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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