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揭房怎么落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义务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指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2、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的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关注销户口;6、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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