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租赁物的合同中,应该注明租赁物的用途,若租赁物的用途发生变更,应当经过出租人同意,并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如果出租人没有同意或者没有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则租赁人的用途变更行为属于违约,需要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三百零五条: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租赁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2.《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预期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为了避免租赁物的用途变更引发法律纠纷,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注明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并且在出现变更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