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物用途变更后,租赁承包人的权益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赁物的用途,承包人有权将租赁物用于任何合法用途。但是,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赁物的用途,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承包人需要变更租赁物的用途,应当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生效后,租赁物的用途将得到变更,但是承包人需要承担因变更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提供租赁物。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用途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人的合法要求提供租赁物。 第一百四十四条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 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赁物的用途的,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用于任何合法的目的;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物的用途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 第七十三条 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结构或者性质。 第七十四条 承租人需要变更租赁物的用途的,应当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