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惩罚是什么 |
释义 | 1、侵犯他人名誉权的,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可以给予以下的处罚: (1)、侵犯名誉权不构成犯罪的,对侵权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侵犯名誉权构成犯罪的,按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一、毁人清白名誉怎么办 (一)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诽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四)如果情节严重,上升到刑事犯罪范畴的话,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已经刑事拘留了又转治安拘留可以吗 1、刑事拘留可以转治安拘留。一般,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案件的,依据相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所以,如果出现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刑事拘留可以转治安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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