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 1、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 一、合同的必备条款如下: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为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