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1、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2、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3、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生效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般是生效的。但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1、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可以的,只是要适应一定的条件,如若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撤销合同,并不因附义务而受影响。2、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权利,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自始无效的行为。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是能生效的 1、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生效。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也可以对合同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能生效 1、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能生效。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也可以对合同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不履行义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再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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