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滁州市退休年龄新规定 |
释义 | 一、滁州市退休年龄新规定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依据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退休年龄,若未出台新政策,则法定退休年龄最新规定也依照此标准。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二、处理退休所需材料 1、退休请求书(A4白纸手写,并在姓名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理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含户主页面和自己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相片(用于处理享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必);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活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处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员工退休核准(批阅)表》。(在人才大厦一楼社保窗口收取)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供给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供给转业证明及转业批阅表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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