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深圳结婚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结婚登记的定义以及在中国深圳办理结婚登记所需准备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此外,还需要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 一、结婚登记的定义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二、在深圳结婚要什么证件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2、深圳市申请结婚登记说明(可现场领取填写)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相关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语 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家庭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深圳市申请结婚登记说明(可现场领取填写);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以确保登记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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