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警判定责任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若对交警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审请,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交通事故认定后复核原件复核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的认定复核程序是: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认定程序等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3、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可以提出撤销复核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复核结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处理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分阶段得到相应的救济方法:在交警处理阶段,审查申请应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级交警部门维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仍不服的,可以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提出异议。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认定书的异议,通过取证、举证、质证,明确理由,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通过信访程序请求纠正《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信访程序,当事人可以依法对交巡警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提出信访,并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信访条例》对案件进行复查,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的,不影响责任书生效。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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