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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房屋拆迁如何处理
释义
    拆迁房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婚前财产归拥有者,婚后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给无房方补偿;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分割原则:货币补偿各占一半,实物补偿根据住房情况和抚养子女原则分配,并适当照顾女方。
    法律分析
    一般遇到拆迁房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先会确认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拆迁房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分割:
    1、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或建盖,婚后房屋增值、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
    若婚前房屋在婚后经过修缮,使房屋成新率提高,这一增值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经过扩建,房产证上面积重新登记了增加额,但产权人名称没有变更,或经过一次或几次扩建后,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扩建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涉的拆迁补偿款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3、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被拆迁人一方如得到补偿房屋的实物分配,而另一方有可能存在无房居住的情况,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于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由此,可比照该规定,允许因房屋拆迁而无房居住的一方暂住在拆迁房屋内或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
    4、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夫妻双方都是共有权人,如房屋拆迁进行货币补偿,双方各占一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房屋拆迁是以实物房屋补偿进行的,如回迁房屋或另行提供其他房屋,人民法院对不宜分割的夫妻共有房屋,则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子女抚养方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给一方所有,而给另一方补偿款,在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女方。
    结语
    在处理拆迁房离婚问题时,首先需要确定房屋的财产性质,只有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根据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以及房屋所有权等情况,可以确定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对于无房居住的一方,可以暂住在拆迁房内或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在分割夫妻共有房屋的拆迁补偿时,双方应按照约定或根据法院判决进行分配,同时要考虑住房情况和子女抚养的原则,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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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