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二、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三、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 第八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三条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