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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年临沂公积金贷款政策
释义
    申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提取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和已交付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进行担保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贷款对象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并具备有关手续、文件;
    (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30%的首付款;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总价40%的首付款;
    (四)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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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3: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