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因建筑物抛掷、坠落物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在侵权人难以查明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建筑物的潜在使用者予以赔偿,赔偿后,可以授予其对侵权人的追偿权。如果事后发现真正的侵犯者,可以向加害者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该内容由 彭俊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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