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1、交通事故分级如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 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二、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光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时,还应携带鉴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鉴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