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贡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
释义 | 成都市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和要求如下:双方至少拥有一方成都市常住户口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结婚,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登记年限要求》。在服务程序中,当事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和管辖权进行审核,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对符合结婚条件的,颁发《结婚证》。需提供材料包括本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华侨出国人员有效护照等,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法律分析 前提条件: 1. 双方至少拥有一方成都市常住户口; 2.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双方自愿结婚; 4. 双方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登记年限要求。 (五)无《民法典禁止结婚和无效婚姻、应该撤消婚姻的因素。 服务程序: 第一步:结婚登记当事人需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共同到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结婚申请; 第二步: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是否具有管辖权进行审核; 第三步: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第四步: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第五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第六步:颁发《结婚证; 需提供材料: A、本市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华侨、出国人员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F、以上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并交纳工本费9元。 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进行结、离婚登记。 拓展延伸 该标题涉及到一个与婚姻登记相关的地方——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从该标题来看,我们需要分析该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婚姻登记实行登记制度。未经登记,不得结婚。因此,该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与婚姻登记的登记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从该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婚姻登记的登记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登记,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登记申请。 2. 婚姻登记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外,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补办登记的,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 婚姻登记的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4. 婚姻登记的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与婚姻登记的登记制度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结语 结语: 在双方满足前提条件、符合民法典规定且自愿结婚的情况下,可通过成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双方需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经过审核后,婚姻登记机关将颁发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存在一定的限制和规定,如无配偶声明、管辖权审核等,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以免无法办理。同时,婚姻登记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可提前预约,以免耽误登记进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