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的鉴定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司法鉴定是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作出鉴别和判断的活动。行为人在刑事诉讼中可申请司法鉴定解决专业性问题,因其结果影响诉讼结果,应选择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84字)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拓展延伸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与程序有关吗? 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与程序密切相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的鉴定范围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等领域。具体涉及的鉴定项目有很多,例如人体损伤鉴定、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等。在进行鉴定时,司法鉴定机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收集相关材料、进行实验分析、撰写鉴定报告等环节。同时,鉴定过程中还需要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与程序密切相关,程序的规范执行对于保障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司法鉴定是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在刑事诉讼中,行为人可申请司法鉴定以解决专业性问题的疑惑。由于司法鉴定结果对刑事诉讼结果有一定影响,行为人应依法选择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范围与程序密切相关,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等领域的鉴定项目。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规范执行程序对保障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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