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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聚众淫乱构成要件
释义
    法律分析: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应当立案。聚众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本罪。淫乱行为一般具备如下特征:(1)须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的行为;(2)须是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的行为;(3)须为违反善良性道德观念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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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