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
释义 |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一、企业所得税中可以扣减的费用有哪些 1、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在税前扣减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研究开发费用; (2)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3)长期待摊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二、公司拆迁补偿款会交税吗? 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的,用这些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三、固定资产租赁审计的内容是什么 1、审查企业固定资产租赁的审批程序、合同和手续制度: (1)审查租赁固定资产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2)是否签订租赁合同或契约,合同或契约是否合法、合理,内容是否恰当,双方是否严格履行; (3)租入、租出固定资产进出的检验、交接手续是否齐备; (4)租入固定资产是否确为本企业所需要,租出固定资产是否确为本企业所不需用; (5)租期是否恰当;钓租金计算是否正确、合理,是否及时结算租金并入帐; (6)租赁固定资产有无超期使用,逾期不归还或变相馈送、转让; (7)租赁固定资产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其附属设备、附属物是否完整无缺。 2、审查企业租赁固定资产的计价: (1)租入单位是否把应由租出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基金计入本企业的生产成本,而虚增生产成本; (2)租入固定资产所进行的改良工程产权归属租入单位,是否列作固定资产价值登记入帐,并是否按规定、按租赁期计提折旧,租约期满改良工程价值是否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作有偿或无偿调拨处理,或由租入单位自行拆除,报废清理); (3)租出单位出租固定资产后,是否在帐面上保留租出固定资产原值并照提基本折旧和大修理折旧,是否另设登记簿记录出租动态; (4)是否从租出固定资产的租金收入中减去折旧费和大修理费用,其差额留作更新改造基金使用; (5)租入单位修理发生的修理费和收回的修理费的处理是否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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