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犯罪分子将从以下途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均不能认定为立功:1、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的线索;2、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的线索;3、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线索;4、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