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2米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
释义 | 4.2米货车营运证取消了。4.2米货车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不需要办理营运证。已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而C1驾照开蓝牌小货车、4.2米蓝牌运营小货车等,只要是总质量4.5吨以上的蓝牌货车仍需办理从业资格证。 办理营运证注销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1、《道路运输证》注销表2份单位盖章; 2、《道路运输证》;车辆交易发票车辆转籍或过户的或车辆报废通知单车辆报废的复印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属业户最后1辆车,还需带《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单位盖章;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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