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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
释义
    刑诉法第163条规章的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是相对于立案而言的,立案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那么,不具备三个条件就不能立案,如果已经立案,那么就必须撤销案件,因此,可以说撤销案件的前提条件就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是不属于自己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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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