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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女方迁户口,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一方想迁户,如果对方不给户口本,可用以下方式解决:
    1、当事人可以在确认户口本确在对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3、可以在户口本上改为非亲属关系。若男方不提供户口本,可以到户籍派出所另行办理自己的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但需要你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
    一、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吗
    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根据公安部的户籍管理政策,夫妻之间可以互相投靠的,即可以将男方的户口迁入女方户口所在地。先去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准迁证,再回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个迁移证,再回女方户口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一、夫妻投靠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2、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3、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承诺时限,材料通过审核并寄、送到派出所后,省内迁入的当场办结,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二、男方迁户口到女方需要手续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女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女方户口簿,男方户口迁移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综上所述,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户口。男方需要在当地户籍管理处申请户口迁入,需出示两人的结婚证、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以及女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还有个书面申请,其次女方本人需要去当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上面说了一些问题,但是具体怎么办,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办,可以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这里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做一般的介绍。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总的来说,还是需要离婚夫妻双方配合,以协商为主,没有必要在小孩户口问题上刁难对方,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孩子。如果在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上一方故意阻挠或拖延,去法院起诉的话,还是可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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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