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男方原户口如何处理? |
释义 |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了,处理方法如下:1.向户籍所在地申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交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离婚迁出户口不需要以前户主同意,需本人或户主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迁往城市需持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证明,迁往边防地区需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 一、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了怎么办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了处理方法如下: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离婚迁出户口需要以前户主同意吗 离婚迁出户口不需要以前户主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女方户口迁到男方离婚后,需要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具体步骤包括向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出证明,然后办理迁入手续。如果对迁移手续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交一些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等。而离婚迁出户口不需要以前户主的同意。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随时联系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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