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门女婿要离婚的处理方式为: 1、上门女婿在法律上和一般意义上的女婿没有区别,作为正常婚姻的一部分,也享有平均财产的权利; 2、离婚时和普通离婚一样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子女财产等问题,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3、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依法分割财产、子女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