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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迁户口去哪里办理
释义
    一、迁户口要去哪里办理
    1.一般是在迁入地的派出所,但是有的地方是在区政务大厅或者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办理。
    2.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入。
    第六步:派出所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办理户口迁移证流程有哪些
    先由户口迁移办理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经过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迁户口所需材料有哪些
    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二)迁移户口的程序:
    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
    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
    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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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3: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