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恶意讨债够罪吗 |
释义 | 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权益,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款;严重者则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若虚构债权关系等提起诉讼,则构成虚假诉讼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如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凭证或捏造事实等方式追讨债权,将构成虚假诉讼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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