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股权转让条件为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且取得合资企业董事会的通过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机关的批准审批机关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机关;股权变更的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机关。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条件 对股权转让的限制可以分为以下3种情形:一、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即各国法律对股权转让明文设置的条件限制。这也是股权转让限制中最主要、最为复杂的一种中国法律规定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主要表现为封闭性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1、封闭性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5、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6、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1款规定:“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同时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二、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在中国公司法律中却没有此类限制性规定。三、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股权转让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包括股权转让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纠纷的起诉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