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的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
释义 | 洛阳都不可以,但是部分试点地区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联合下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建保〔〕92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坚持政府主导、公开择优和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通过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加强指导监督、推进试点实施、注重宣传引导和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四个方面。《通知》指出从明确购买主体、规范购买内容、科学选定承接主题、做好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机构改革的衔接、完善购买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规范服务标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八个方面落实试点内容。 一、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新政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某一单位(通常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流动性较差但具有相对稳定的可预期现金收入的资产,通过一定的资产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资(变现)的过程。 中国证监会、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鼓励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并明确优先支持中大型城市、雄安新区等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区域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的住房租赁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 《通知》还完善了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工作程序,故意住房租赁企业结合自身运营现状和财物需求,开展资产证券化,明确了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申请、受理、审核、发行的程序,并对发展住房租赁证券化中涉及的租赁住房建设验收、备案、交易等程序进行优化,建立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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