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延迟退休有新规定,具体如下: 1、让延迟退休群体享受终身教育红利。当延迟退休成为趋势后,针对该群体开展职业培训就显得格外的必要,通过教育手段有效解决延迟退休群体的就业困难,同时,也完善推进了我国人民群众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2、延迟退休采用自愿原则。延迟退休可以实行,但是需要采取“自愿原则”,当员工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自己决定去留问题。若是自己有能力,那么还可以继续呆在岗位上面,但是如果身体机能真的下降的话,那么就可以退休了; 3、高层次人才试行弹性退休制度。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职工设立退休年龄和退休方式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可以将年龄作为标尺,也可将工作年限作为标尺,这样能更好地发挥出高层次人才的社会价值和作用; 4、建议出台延迟教师退休年龄政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