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职不买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包括购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等。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给人事或财务,由他们代为办理。自己买房可凭房本和发票提取,租房者可凭租房合同和发票提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余额,否则纳入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不离职一般不会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因为现在公积金中心一般不受理个人支取,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就要把材料给你们的人事或者财务,然后让他们去帮你提交,最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去办理登记领取住房公积金。 两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自己买房,然后拿着房本和购房的发票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以此来还月供; (2)没有买房,只是租房的,可以凭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去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以此来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负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如何合法获得住房公积金? 合法获得住房公积金的方法有以下几种途径。首先,您可以通过就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工资中会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公积金缴纳。其次,如果您是个体经营者或自由职业者,您可以选择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此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请注意,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您的操作合法有效。 结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例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情况下都可以提取。此外,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在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后也可以提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操作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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