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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佛山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释义
    

法律主观:
    


     产假 期限   (一)本市 女职工 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本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以上便是佛山市生育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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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