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先进行析产才能继承遗产 |
释义 | 为什么要先进行析产才能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之前之所以先要进行析产,是由于遗产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范围时必须将其个人财产与他人财产加以区分。财产共有多以一定身份关系或契约关系存在为前提,当被继承人为财产共有人之一时,继承开始后应将其份额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既不能将全部共有财产作为遗产来继承,也不能将共有财产中的遗产部分忽视,因此我们需要先行进行析产,以避免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在遗产继承时被错误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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