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吗 |
释义 | 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准备绑架他人但是没有实施算什么罪 如果准备绑架他人,但是并没有实施还处于预备阶段没有造成任何的损失的话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如果造成了一小部分的损失也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既遂有哪些类型 犯罪既遂有以下四种类型: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行为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准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未遂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处罚标准: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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