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主从犯的判定 |
释义 |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的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另外认定主犯需要考虑几个考虑:1.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2.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3.积极参与者。4.组织、策划、指挥共同犯罪的行为,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的行为,甚至有些还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5.在共同犯罪中,如果各行为人的地位、作用都相当或者一致,应均认定为主犯。 一、套路贷的从犯是什么情况? 在实施套路贷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套路贷从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主犯和从犯的区别在于什么 主犯和从犯的区别在于: 1、在事先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是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是从犯。但这一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只是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属于主犯,不构成共犯; 2、在事先共谋的共同犯罪中,指挥犯罪活动的人通常是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的人通常是从犯; 3、从参加共同犯罪的频率来看,多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全部共同犯罪活动的人通常是主犯,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只参加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是共犯; 4、从参与共同犯罪的强度来看,主犯的行为通常强度大、手段残忍、技能熟练,而从犯的行为强度通常较小或技能不够熟练; 5、从对犯罪结果的作用来看,主犯通常对犯罪结果的作用较大,是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因;但由于第一次犯罪,行为强度小或技能不熟练,通常只对犯罪结果起到很小的作用,甚至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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