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电子税务局进行登录。 2、登入成功后,击网页上方“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或进入网页下方“我的待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点击“未申报”事项后“申报”。 3、进入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界面,增值税加计抵减通过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进行申报。 首先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如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十二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第十三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填列数的15%计算后,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加计抵减情况”第六栏二列“本期发生额”及第六栏三列“本期调减额”。 数据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计算本期可抵减额,并根据企业本期应纳税额情况自动计算本期实际抵减额及期末余额。 5、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返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主界面,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完成所需申报表填写后点击“申报”。 点击“申报”后系统会进行自动校验,校验成功自动跳转至附加税申报界面,完成相关申报并进行缴款。加计抵减等申报就结束了。 法律依据:《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以下简称“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