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陵县领结婚证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兰陵县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手续的要求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要求双方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分析 一、关于兰陵县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手续的要求: 1. 双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共同到兰陵县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语 兰陵县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包括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无配偶证明,同时需要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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