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没及时申报是否还可以申报 |
释义 |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可以申报。但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一、破产企业债权怎么处理 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的债权可及时申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在接到债权申报通知后,应该及时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成立清算组,按照法定的顺序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企业即可注销登记。 二、中国破产债权申报的申报期限是多久? 据我国破产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应当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的时候开始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破产申请期限的规定有利于保护破产债权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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